楚天金報訊 □本報記者李曉璐 曾茜 餘魯西
  作為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重要監管制度之一,《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下稱《條例》)將在10月1日施行。
  昨日,武漢市工商局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管處梅竹青處長接受《楚天金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對於武漢近76萬戶市場主體而言,企業即時信息以及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年報信息依法有序公開的時代已經到來。
  企業受罰須向社會公示
  法規組合拳打破經營信息壁壘
  《條例》規定了企業自行公示信息的義務,企業不但要公示年度報告信息和其他信息,還要公示其受到政府部門處罰的信息。“以前,只有行政處罰作出機關和行政處罰當事人,才知曉行政處罰的相關信息,《條例》的一項重大變革,就是要求企業將接受的行政處罰的信息向社會公示,依法履行公示義務。”武漢市工商局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處長梅竹青表示。
  《條例》的最大亮點在於企業應當20天內公示自身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家醜”必須外揚,企業公示處罰信息,本身就是誠實守信的表現。
  梅竹青介紹,工商部門將對企業公示信息情況進行抽查,對社會公眾舉報公示信息存在隱瞞真實情況的問題進行處理。“企業可能多少會有些不願意,但社會對公示信息的企業的誠信自律會有更高程度的認可。”
  同時,《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作為配套規章一併實施。
  據瞭解,此次“1條例5規章”的實施,是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事後監管”的重要措施,是加快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必然要求,是工商部門提升監管服務水平的有效途徑。此外,記者瞭解到《條例》中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將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自曝家醜”不容易
  企業老總各有說法
  要讓企業“心甘情願”地“自曝家醜”不是件簡單的事。“信用體系的建設能降低企業的經營風險,找合作伙伴,對方是否誠信有了參照的依據。”武漢眾和物業董事長孫濤認為,要讓這一政策能真正發揮好的效果,前提是這些行政處罰信息是在公正執法的前提下生成的,否則就會“誤傷”。“如果自己的企業受到處罰,我們願意在該平臺上公示。對已有一定規模的企業而言,誠信建設更為重要。”武漢春秋國際旅行社董事長齊心表示。他還認為,本行業的主要消費群體很少會主動去關註企業有哪些違規處罰,更多的是在企業間合作會有一定參考價值。
  對於初創型的企業來說,部分企業主對這一政策表現得“無所謂”。“目前對我們幾乎沒有影響,未來或成為企業成長中一把雙刃劍。”今年才成立的武漢智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羅丞表示,企業還沒有面臨過行政處罰這類問題,未來企業之間交往合作,能快速地瞭解對方信息,對方也能看到自己的信息,對企業自身經營管理是一種約束。
  但在武漢某農產品公司董事長餘先生看來,經營行為出了任何一點問題都要“自曝家醜”,對企業而言過於嚴苛。“建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長遠來看是個好事,但企業品牌來之不易,也應該給予一定的保護。”他表示,對於做實業的企業而言,生產經營涉及到方方面面,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些違規。如果是質量安全、食品安全這些原則性的問題,應該堅決曝光,但其他的一般性問題,是否可以從輕考量。在目前的經濟大環境下,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如果因一些不太嚴重的違規信息披露而使得融資受阻,那麼這一規定實施後對企業而言打擊很大,建議給企業公示信息一定的緩衝期和保護措施。
  依托移動互聯技術
  武漢工商建全國首個微信公示平臺
  10月1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可通過“湖北省暨武漢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年度報告信息和其他信息。為了配合此次“企業信息公示條例”的施行,武漢工商依托移動互聯技術,開創性推出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微信公示平臺,讓公眾在咖啡館、候機廳就能獲得相關工商資訊數據服務。
  據記者瞭解,早在3月上旬,武漢市工商局就與全國工商公示系統同步推出了微信公眾服務號(見圖)。通過這個微信公眾服務號,任何人都可以查詢到在武漢市登記企業的工商公示信息,包括投資人及出資信息、變更信息以及行政處罰信息等。據武漢市工商局信息中心的夏江舸工程師介紹,這是全國首個移動公示平臺,開通至今已有9000多人加號關註。
  記者隨後也在手機上操作了一把,掃描二維碼,加號關註後在主頁面“咨訊”一欄即可看到“企業信息公示”和“市場主體信息”的字樣,點入後直接輸入需要查詢的企業名稱,即可獲得相關信息。也就是說以後只要有手機、平板等移動終端,隨時隨地就可以查詢相關企業的信用信息。夏江舸表示,下一步還將推出企業自報公示平臺,方便企業自主公示及市民查詢。
  據瞭解,這也是武漢市工商局助力登記制度改革、全力構建“智慧工商系統”所做出的一項嘗試。
  ■ 熱點專訪
  武漢市工商局副局長胡藝:
  讓誠信企業譽滿天下讓失信企業寸步難行
  企業信息公示制度施行之後將帶來哪些變化?
  昨日,武漢市工商局副局長胡藝接受《楚天金報》記者專訪時表示,《條例》的施行對於武漢76萬戶市場主體而言,是一柄“雙刃劍”。以後通過信息公示,守信的企業將“暢通無阻”,將更有利於促進打造“信用”金字招牌,讓誠信企業在公平競爭中不斷增多壯大。
  而對於失信企業,《條例》則設計了一套信用管理制度,如規定了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企業接受處罰的情況,將全部向社會公示,企業一次違規處處受阻,一次失信將寸步難行,《條例》中還規定失信企業將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主要是把企業信息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把分散的企業信息彙集到企業自己的名下,通過信息的整合便於企業交易伙伴之間互相瞭解,也便於工作的監督,便於政府部門的監管。同時建立投訴舉報制度、抽查制度等等。失信企業依法受到懲處,信用受到影響,寸步難行,“一處違規,處處受限”。
  ■ 專家訪談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喬新生:
  “不誠信記錄本身是對企業最大的懲罰”
  “改革方向是對的,這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喬新生對《條例》如此評價。
  喬新生認為,這次信息條例是管理手段的革命,在實現“寬進嚴出和市場化”的最終目標上,實現了兩大轉變:一是從市場準入監管,到對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監管;二是從政府監管變成社會監管,任何人,包括企業的合作伙伴,都可以查詢企業信息,瞭解企業的狀況。“信息公開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公開後要加強監管,如果信息不真實,監管部門要及時查處,追究責任,向社會通報。”喬新生表示。
  記者註意到,《條例》中對企業的不守信行為沒有硬性罰款規定,對企業的約束力會不會不足?“一個企業如果不誠信,沒有人相信它,不跟它做生意,企業還怎麼生存下去?”喬新生表示,無須加大懲罰力度,“不誠信”記錄本身,就是對企業最大的懲罰。
  另外,喬新生表示,行政執法機關在信息披露上也要進行改進,稅務、公安、工商等政府部門,在信息披露過程中,要實施專項披露,在專門的網站上披露信息,或者由工商部門整合各行政執法機關的市場主體信息,統一整合在一起,由同一個平臺加以發佈。
  製圖:羅懌
  (原標題:企業20天內必須自曝受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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