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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聊城9月25日訊(記者 孟凡蕭 通訊員 王希玉 王相敬) 為縮短豆芽生長周期,使豆芽賣相好容易出售,聊城劉某夫婦多次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多種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制售近4萬斤“毒豆芽”。近日,聊城東昌府區法院一審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二年,各處罰金70000元。
  劉某夫婦常年做豆芽生意,以賣綠豆芽和黃豆芽為主。在2012年3月至2013年7月期間,夫妻二人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規定,為謀取非法利益,在生產、銷售綠豆芽過程中使用多種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二被告人將部分綠豆芽以每斤0.9元的價格銷往聊城某學校食堂等地,共計37003斤,銷售金額33302.7元。
  據瞭解,劉某妻子與聊城某學校簽訂了長期供貨協議,從該學校2005年建校起,就由其送綠豆芽,中間除停了約半年沒送外,案發前一直向該學校銷售綠豆芽。
  2013年8月份,有群眾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迅即行動,將劉某夫婦抓獲,併在其家中扣押未銷售的綠豆芽和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添加劑等。劉某夫婦在2013年8月15日被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9月10日被執行逮捕。
  經青島科標化工分析檢測有限公司、山東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鑒定,劉某夫婦制售的豆芽為“毒豆芽”。
  19日,東昌府區人民法院一審以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劉某夫婦有期徒刑二年,各處罰金人民幣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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